治则,在《内经》一书中已奠定了基础。随后历代医家不断地加以补充和发展,逐步形成了丰富的治则理论体系,这是中医学的理论精华和重要环节。本文仅就治则在辨证论治中的作用做一探讨,不妥之处,请予指正。
一、修正辨证差误
治则离不开辨证,而又不完全受辨证的约束和指导,有其固有的规律和部分的独立性。不论从哪个方面讲,辨证的过程均是医生取得病人信息,进行信息分析,找出疾病规律的特征值。论治就是输出治疗信息,排除干扰,实现纠正机体失调平衡的过程。如若离开治则,单纯辨证,有些方面是无证可辨的,必须依靠治则,才能校正和完善。如患者的年龄、性别、性情爱好、生活习惯、发病季节、时令,地域差异因素等,对辨证论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,“治病当明某年、某月、某地、某人,形之肥瘦长短若何……详明,务令纤毫不爽”。这些三因制宜治则的内容,任何疾病的辨证均须结合进去,以指导治疗,补充其辨证的不足而完善辨证,以及修正辨证的偏差和治疗的失误。如一古稀老翁,因疝嵌顿,术后腹胀便秘,某医投大承气汤加莱菔子,一剂而洞泻不止,虽经补液、抗菌、止泻,但3天无效而会诊。时见:气息奄奄,而容枯槁,肌肤干瘪,精神萎靡,语声低微,泻次难以数计,舌光红而干,脉弦细,此乃误下伤阴所致。急投酸甘化阴、健脾止泻以救危。药用:乌梅、五味子、白芍、石斛、淮山药、茯苓、薏苡仁、扁豆、甘草,水煎,4小时1次,2剂后,泻大减,精神好转,稍纳食,但舌仍光干,脉弦细,此年迈之体,阴液大伤,难予一时骤复,故守法,上方去薏苡仁、茯苓、扁豆之渗利以防伤阴,加北沙参、麦冬之甘润以养胃生津,白术健脾,续进3剂,诸症消失。再以四君子汤加减调理而安。
患者系阴虚肝旺之体,术后气血两亏,血虚津伤不能滋润大肠而致大便干涩,本应滋阴养血,润肠通便,但前医不问年龄之老少,不察体质之强弱,不审便秘之性质,妄施峻下,不任耐受,汤药下咽,致洞泻不止。急投酸甘化阴,健脾止泻,才转危为安。说明未能用“因人制宜”治则校正而致辨证不准,致使误下而洞泻不止。这充分说明了辨证与治则的关系以及治则的作用。后来由于通过治则发挥了校正辨证的作用,纠正辨证的差误,才使病情转危为安。故医者如能主动地掌握治则,自觉地运用治则,并能校正辨证,就能确保疗效。反之,不善于发挥治则的检验辨证作用,完善辨证,就会影响疗效,贻误病情,而辨证的准确也为“施治”的“精一”和疗效的提高创造了条件。
二、指导治疗目标,明确治疗方向
治则可指导立法阶段内用以选择最有针对性的治法,包括处方、遣药、服药或针灸等措施。它可提示治疗方向,指明治疗目标。“在卫汗之可也,到气才可清气,入营犹可透热转气,入血就恐耗血动血,直须凉血散血。”叶天士对于温病的治则,足资明证。临床上不论春温、伏暑、秋燥、冬温,均能应用实施,用之有效。
前已论及,治法受治则的指导,而且可以千变万化以适应临床的复杂证候,但不论治法的变化如何,均不能离开治则精神的指导。诸如遇虚证采用“虚则补之”的治则而用补法:遇热证而采用“热者寒之”的治则而用清法。但是,临床病证错综复杂,有些疾病的治疗不能以人们意志而转移,在特殊情况下,必须采用多种治则来指导同一治法。例如某病人,经辨证为少阴阳虚兼外感风寒,应见表里寒热、虚实错杂证候,在治则指导下,运用经病治经、阴病治阳、在皮者汗而发之、里虚表寒者兼而治之等原则来指导治疗方向和目标,从而选择温经助阳、解表散寒合用的治法,随证治之,以期完成治则赋予的使命。
三、开拓新的治疗途径
治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指导开拓治疗的新途径,使陷于复杂矛盾中的治法处于灵活地位,以收到同病异治、异病同治之效。由于人体脏腑之间在生理上通过经脉的作用互相联系协调,在病理上互相影响,这种生理与病理的相互关系,同样适用于治则的调节指导。当某些治疗不能得心应手,或由于病人内外环境差异而不宜用一般常法治疗时,就必须开拓新的治疗途径。如五行生克制化,为脏腑病变提供了调整脏腑虚实的依据。《金匮要略》的滋肺法用麦门冬汤治“火逆上气,咽喉不利,止逆下气”。因肺为娇脏,喜润恶燥,火气有余,热羁肺胃,致土、金无液以濡而为肺萎,宗《黄帝内经》“燥者濡之”,滋肺胃以清虚热,培后天以益肺金,俟胃津得充,虚火得息,金不受灼,则咳喘自平。后世培土润金法始肇于此。又如肝阳上亢的高血压病人,常规采用平肝潜阳法治疗,但有些情况得不到预想的疗效却并非辨证差误,实为治法欠妥,若肃肺清金、佐金平木,改用治肺而达到治肝的目的,可望收效。多发性房性期前收缩,采用温心肾之阳、活血宁心等方药,常能提高疗效。可见治疗途径的开拓,是治则在脏腑相关、内外相联、局部与整体统一的思想指导下提出的。
四、发展治疗方法
治则是原则的,比较稳定的;治法是灵活的,随时可变的。在治则指导下的治法千变万化,运用自如,同时还可以不断地延伸和发展。清·王清任在前人的基础上,遵照治病准则而创造性地、灵活地发展了活血化瘀这一治法,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和启发。近代研究活血化瘀之法取得了很大进展,证实了活血化瘀原理是针对发病学治疗,主要是控制或纠正疾病发病过程中的某个或某些环节,同时还有可能调节机体免疫功能。
近代名医姜春华提出对温病要用“截断扭转”治则,就颇有实用价值。如重用清热解毒抑制病源,阻断病情发展或缩短病程;早用苦寒攻下,迅速排泄蕴毒,能有效截断、祛除病邪;及时活血化瘀,不使蕴毒热结血分,避免重症出现。由此可见,治则可以推动中医治法的发展,促进新的理论体系形成,丰富治则学的内容。
五、指导制方遣药
方剂是由药物组成的,但它绝不是药物的随意凑合,而是以治法为依据,选择适宜的药物,配伍组合而成的。由于治则对治法有统括意义,同样,治则也对方药的选择有实际指导意义。法是制方的理论依据,方是法的具体体现,依法立方,方中有法,法中有则,则中有理,一脉相承,前后呼应。从治疗学的角度来看,方药的选择不仅要符合立法的要求,也必然受到治则的约束。如果未立法,先拟方,叫“有病无方”,以此治病,多难奏效。只有在辨证立法的基础上,依据一定的法则,才能组成有效的方剂,以调整患者阴阳、寒热、虚实的失调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云:“病有新久,方有大小,有毒无毒,故宜常制矣。”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: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: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;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,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。不尽,行复如法,必先岁气,毋伐天和。”指出了在用有毒药物、峻烈药物治疗之时,一定要适可而止,防其太过伤正。《六元正纪大论》曰:“有故无殒,亦无殒也。”说明妇女身怀有孕,只要有病,便可大胆用药。这些比较直接地指导选方用药的原则,也反映了中医治病的灵活性。
六、结语
本文从中医治则在辨证论治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。认识到治则上承天地、社会、心理、辨病、辨证等中医理论各要素,下接法、方、药等具体治法,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。
抓住治则,就能带动两头。本文初步阐述了治则的实用价值,而且认识到治则也非完整无缺,特别是在中医无证可辨的情况下无法确立治则。如肿瘤患者早期,可因无症状表现而谓“平人”:肾炎病人,待水肿消退后,尿中蛋白尚未转阴等。这些还没有相应的治则和对策,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、研究、发掘、提高,使中医治则更好地适应临床千变万化的需要。
(原载:陈厚忠,周超凡.中医治则在辨证论治中的作用[J].湖南中医杂志,1987(03):32-33.)
